咨询内容:我司是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, 在外地设有物流仓库(第三方物流,有经营许可)。 仓库收到产品时,偶尔会发现有试剂标签及试剂盒受损(外观问题)。 请问,是否可以单独将标签/包装盒寄到物流仓库,由其进行包装更换? 此更换标签、包装的行为是否会 被 认 定 为 生 产 行 为 ? 注 : FDA 的 QSR 里 对 这 类 更 换 标 签 / 包 装 的 行 为 称 作relabeling/repackaging 从事这类活动的,FDA 对其有特定的称谓“relabeler/repackager ,但中国的法规中并不明确。 对此我们很困惑,希望核查中心的老师在百忙之中给与指导,谢谢!
回复:对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,应遵守我国医疗器械法规,境外生产在中国注册和销售产品同样要遵守我国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范》 要求,请按照上述法规实行,并按照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要求规范生产行为。

来源:网络 或国家官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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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,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进口的,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。逾期未申请延续的,注册证自动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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